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快讯-备份 > 正文

遵义医学院召开硕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暨论文专项抽查工作布置会

来源:      发布日期:2014-11-24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及迎接学位论文抽查的相关通知,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风建设,迎接教育厅11月底至12月中旬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2014年11月21日下午,遵照研究生院主管校领导梁贵友副校长指示,召开了遵义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暨论文专项抽查工作布置会。研究生院黄厚今院长、研究生院党委鲁小玲书记、徐林副院长、各二级院系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学科教学秘书以及研究生院培养科全体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徐林副院长主持。

会上,研究生院徐林副院长传达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4}31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工作的通知》、贵州省学位办《关于做好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的专项检查和迎接国家抽查的通知》(黔学位办〔2014〕22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并详细部署了各二级院系(包括珠海校区、各联合培养单位)的自查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包括自我检查和省学位办检查二个阶段,检查对象为2013年1月以来授予的硕士学位论文。检查的重点:一是贯彻落实《办法》和《通知》情况,按要求传达相关精神 ,组织导师及研究生召开落实文件精神的工作布置会,梳理关于杜绝学位论文作假情况的具体做法,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处理等情况进行自查。二是在保障学位论文质量方面的主要做法、探索创新、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等情况。

黄厚今院长强调此次自查和迎接检查时间紧,要求各二级院系要高度重视,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并就《办法》中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了详细解读,要求各二级院系成立学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自查。黄院长指出:此次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和论文抽检专项检查工作是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环节。希各二级院系、联合培养单位应全力配合自查工作,要以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做好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自查和迎接检查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氛围,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

遵义医学院研究生院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