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中午12点30分,外国语学院在综合实验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新学期第一次专、兼职辅导员工作会议,组织学习教育部第41号令,即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会议由总支书记蒋熠主持,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蒋熠书记首先传达了3月1日学校学生工作例会的会议精神,就师生按时返校、开学一周学生到课率检查、心理健康排查等情况进行了通报;就外国语学院学风建设、精准扶贫、毕业生工作、安全稳定教育、学生专业思想稳定等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重点强调了安全稳定,将”安全”定为本月工作的主题词,要求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并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接着,辅导员邹昕老师介绍了《规定》的主要内容,分享了自己的学习体会:一是新版《规定》采取弹性学制,新生创业可保留入学资格,入学后开展创业,则可以申请休学。创新创业学生还可申请转入相关专业学习;二是更加注重学生权益,完善了奖惩制度;三是设置处分期限,给予学生改过机会;四是明确保障学生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专门新增“学生申诉”一章,完善学生申诉制度和程序;五是特别增加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的要求,同时对入学复查的程序进行了更为具体严格的规定。蒋熠书记最后进行了总结,她在发言中说,新《规定》包括七章六十八条,涉及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籍管理、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奖励与处分、学生申诉五大方面,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本的思想,强化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对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者的业务素养提出了新的期待和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切实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只有熟悉《规定》,才能更好地做好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