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决定》(总工发〔2024〕15号),我校机关第五工会第四小组学生工作部(处)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
学生工作部(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把基层工会建设成职工之家。认真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满腔热情和深厚情感服务于广大教职工生,较好地推动了基层工会工作及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有效开展。近年来,部门全体职工爱岗敬业、创先争优,获得“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小家”“贵州省三八红旗集体”“贵州省巾帼文明岗”“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贵州省委教育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及“贵州省委教育工委示范党支部”等集体和个人荣誉80余项,党建引领学生工作成效显著。
今后,学生工作部(处)将继续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为契机,以立德树人为己任,持续深化“职工小家”建设,努力为教职工生办好事、办实事,不断增强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以实际行动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撰稿:何雨霞,审核:一审杨艳,二审:上官腾飞,三审杨清玉、李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