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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统一”助力“法治中国”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2-24  

来源:解放日报作者:李建伟

法治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特征、重要内容。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的建设目标,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人民性、规律性,必将对“法治中国”建设起到重大推进作用。

第一,“三者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发展。

“三者统一”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主体论,阐明了“依靠谁”的问题。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鲜明品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

“三者统一”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价值论,阐明了“为了谁”的问题。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就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三者统一”集中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意愿和利益。

“三者统一”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方法论,阐明了“如何建”的问题。在立法方面,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相统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执法方面,要落实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在司法方面,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解决好权益保障、司法效能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等问题。

第二,“三者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完善。

“三者统一”为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等发展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目标、指引和准则。

例如,在科学立法基础上,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正司法等法律实施情况直接关系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效。“三者统一”对法治机构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决定和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提出了明确要求和重要导向。

又如,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离不开对法律实施的科学监督。法治监督体系通常包括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三者统一”既是党的领导、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又是民主监督、社会组织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直接监督等社会监督的基本依据和重要内容。

第三,“三者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

例如,推进“三者统一”在立法工作中的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立法机关主导、人民参与立法的方式,包括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制度等;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完善书面征求意见、民意调查、征集提案、座谈会、听证会、列席旁听、公众征询等程序。

又如,推进“三者统一”在法治保障工作中的落实。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保障工作,包括内核式保障和外延式保障两个层次。内核式层次是道路保障、主体保障;外延式层次是理论保障、人才保障、制度保障等。聚焦“三者统一”,就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和法治水平,增强崇尚、遵守和捍卫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与科学性。同时,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保障、队伍保障、人才保障、科技保障等。

通过两个方面的保障落实,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作者系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特聘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