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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春节期间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1-26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2024年春节将至,为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接上级通知要求,现就春节期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企业、社区、农村、校园、家庭、网络为重点,集中在春节期间,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师生欢度佳节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时间安排

2024年1月22日—2月24日。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宣传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宣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宣传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推动全社会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使命,坚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深刻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为了谁、依靠谁的重大问题。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等。

(三)宣传宪法。重点宣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四)宣传《民法典》。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宣传涉及婚姻家庭、赡养继承、教育医疗、财产纠纷、土地承包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法典知识,让民法典走进人民群众身边、走进人民群众心里。

(五)宣传《法律援助法》。宣传《法律援助法》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成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的必然要求。宣传法律援助的形式和范围、程序和实施、保障和监督及法律责任等方面。

(六)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家庭暴力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关心爱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七)宣传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帮助广大农民工在就业就医、居住、社会保障、子女就学、劳动报酬获得等方面合理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八)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安全生产等与生产生活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与出行、居家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化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禁毒、预防非法集资、打击传销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

(九)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创建、乡村振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对象精准、普法内容精准、落地效果明显的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安定团结、法治促和谐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活动形式

(一)以“志愿者普法”为载体,开展送法进校园、进教室、进社区、进宿舍活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重点组织普法讲师团、民法典百人宣讲团、学校法律顾问、青年律师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及各类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校园、进教室、进学生社区、进宿舍,通过专题宣讲、主题班会、现场咨询等形式,进一步引导大学生学法用法。

(二)以新春“大走访”为契机,开展送法进学生社区、进学生宿舍、进学生家庭活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统筹协调、整合资源,根据大学生身心特点和法律需求,组织法律专业人士制作法治宣传资料、书籍手册等,通过以案释法、法治宣传品发放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不断夯实大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三)以“新春活动”为依托,举办契合大学生需求的法治宣传活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以留校同学新年联谊会、新春游园会、主题班会等为依托,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水平和学法用法意识。

(四)以文明校园建设为依托,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利用寒假时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的文明素养及志愿服务教育,重点围绕自身文明习惯养成、文明实践践行、志愿服务参与等方面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升新时代大学生的文明修养。

(五)以“传统媒体+新媒体”的融合模式,开展送法进校园、进教室、进社区、进宿舍活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传统阵地开展法治宣传;在学生比较集中的实验室、食堂、社区、楼栋摆摊设点开展法治宣传;运用官微、QQ群、微信群、抖音等新兴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形成动静集合、远近补充、立体交叉的综合法治宣传格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春节期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结合工作职责,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做好教师及学生的普法工作。

(二)务求工作实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注重运用案例普法,注重新媒体普法,注重参与互动,讲准讲透讲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知识等,实现有效宣讲、精准普法的目的,切实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法治宣传活动成为广大师生接收法律知识的重要渠道。

(三)抓好工作统筹。春节期间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针对年末岁首大学生放寒假、举国欢庆的特殊时段,将教育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宪法》《民法典》等的宣传结合起来,促进法治宣传效果事半功倍。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系统谋划、统筹安排,按照上述要求开展好春节期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将学习宣传情况的信息简报(电子版)于2月25日前反馈至校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

学校党委宣传部

2024年1月26日


(联系人:陈仁秀,电话: 15086050988,邮箱:zyykdxxc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