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认真总结“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工作取得的经验,表扬先进、振奋人心,进一步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校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现就我校推荐申报贵州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类别
贵州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重点为基层干部群众、基层法治工作者。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方针政策,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成绩明显。
2.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3.热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参与全民普法工作,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和法治文化建设活动,为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作出积极贡献。
三、推荐程序
(一)逐级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 - 推荐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统筹,汇总后统一上报市法宣办。原则上推荐本部门处级(含)以下个人。
(二)审核把关。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对推荐人选严格把关、仔细审查,无误之后方予报送校党委宣传部。
(三)审批表扬。校党委宣传部汇总报送市法宣办,市法宣办报省司法厅、省法宣办汇总审核后,将拟推荐为贵州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名单在全省范围内公示,并印发表扬通知。本次通报表扬非表彰活动,不授予称号、不颁发证书和奖牌。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结合“八五”普法中期实地评估,做好表扬推荐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好各项要求。
(三)严格推荐标准。要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标准做好推荐工作,加强审核,确保推荐质量,坚决防止“带病推荐”。
(四)认真填写审批表。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推荐人选于3月11日前完成推荐程序和材料报送工作(审批表一式3份,成绩或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
联系人:张鑫,联系方式:28643395
报送邮箱:zyykdxxcb@126.com
附件:贵州省“八五”普法中期表扬个人审批表
党委宣传部
2024年3月8日